所谓“优势”多为虚假宣传,实际劣势远大于潜在收益。部分讨债公司声称的“优势”,如“效率高”“找人快”,本质是依赖非法手段,风险极高;真正的劣势体现在三方面:一是法律风险,可能牵连委托方承担民事赔偿或刑事责任;二是财产风险,可能被索要高额费用、截留欠款,甚至被骗取定金;三是维权风险,因合同无效、机构非法,发生纠纷后难以通过法律途径追责。相比之下,合法追债途径虽流程稍长,但权益有明确保障,无任何法律风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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